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林纪韶涉嫌借款型诈骗案要闻解读

2020-05-07 10:49
近日,本网收到举报人包彩銮及其他9位举报人的实名举报,举报林纪韶自2011年11月起向举报人以借款投资开发住宅房地产为名向举报人借款。其中陈小木687万元、包彩銮470万元、黄忠宜

近日,本网收到举报人包彩銮及其他9位举报人的实名举报,举报林纪韶自2011年11月起向举报人以借款投资开发住宅房地产为名向举报人借款。其中陈小木687万元、包彩銮470万元、黄忠宜138万元、周雄1130万元、郑文虎4500万元、周开琳1500万元、包书方500万元、周开平500万元、宋文彬200万元,林纪韶总计向9位举报人借款9625万元人民币迄今拒绝归还。

   被举报人林纪韶自2011年11月起以在上海市青浦区开发住宅房地产需要资金为由,以高额利息为诱饵,向举报人借款,但借到后根本未用于住宅房地产开发,而是由被举报人自己占用,迄今为止已近9年仍拒绝归还。

   被举报人林纪韶虚构开发住宅房地产事实,骗取借款后非法占有拒不归还,已涉嫌构成诈骗罪,属于典型的借款型诈骗。

   据悉林纪韶在老家福建省古田县,骗取福建省古田县工商银行二千多万元的贷款至今未还,此案已经被福建省古田县公安局以骗贷罪立案侦查,并且在很多媒体上予以报道。

   据了解,林纪韶在上海的诈骗行为,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己就该案予以立案监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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